建设“重要窗口” 扛起使命担当

发布时间:2021-03-16 10:43:55 来源:南部交建

2020年,浙江省各级民政部门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重要论述精神,对标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赋予浙江“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民政30条”)为主线,以省委、省政府重点督查为抓手,聚焦聚力“六稳”“六保”,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有效推进各项工作,民政事业整体发展再上新台阶。


坚持把机关党建摆在重要位置。组织召开青年党员干部座谈会,号召青年党员干部积极争当“重要窗口”的建设者、维护者、展示者。开展“对标‘四个能不能’建设‘重要窗口’话担当”大讨论,并在浙江民政公众号开辟5期专刊。成立党员干部疫情防控突击队,广大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进社区开展志愿服务。

坚持把民政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着眼“五强”标准,按照“忠诚、清廉、为民、担当、清醒、忧患”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支与建设“重要窗口”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化民政干部队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确保干部干成事、不出事,珍惜民政干部建设“重要窗口”的良好形象,维护好政治巡视和主题教育带来的良好政治生态。

圆满完成“民政30条”专项督查

去年,浙江省召开第十八次全省民政会议,出台“民政30条”。今年,浙江省委、省政府将“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列为7个重大督查活动之一。5月19日,省政府召开督查推进会,推动形成各级党委、政府大抓民政、比学赶超的良好态势。

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和90个县(市、区)均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了全市民政会议,出台贯彻落实政策意见。浙江省民政厅会同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等13个部门,组成5个督查组,历时1个月,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11个设区市开展督查。针对督查反映出来的基层民政突出情况,形成综合报告上报,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批示肯定。

着力打造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

开展新一轮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坚持和完善村民委员会自荐直选、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审查和“三项承诺”等制度。按照中央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要求,提请省人大修订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研究出台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政策意见。指导各地依法有序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试点,为全省全面开展换届作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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